《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印发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8-12 02:52:37

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


为认真贯彻全省深入实施“八八战略”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大会精神,深化落实《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两个先行”,结合经信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举措。



一、优化法治环境建设

稳定企业发展预期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贯。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贯,配合省人大开展执法检查,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权益保护、创业创新、融资促进等配套政策,强化制度供给,健全促进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保障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依规办事,严格落实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开展前置法制审核。加大涉企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定期对含有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内容的存量政策文件进行清理,打造公平竞争政策环境。

(三)推动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调整完善并公布部门执法目录清单,制定印发2023年全省经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清单及计划,推广行政行为码,实现行政执法办案“四个100%”。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和“首违轻微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确保检查事项覆盖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和到期任务完成率均实现100%。深入推进“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效能提升专项行动”,提升无线电执法监管精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放出活力、管出质量、服出便利”的改革目标,进一步规范无线电管理、监控化学品等重点领域审批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努力营造良好改革局面。推动“寓监管于服务”模式,聚焦全省“千项万亿”重大工程,建立工作联系机制,提供个性化无线电频率使用需求保障服务;基于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数字集群、5G、物联网技术,开展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实现降本提效、技术赋能、绿色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抓好惠企政策落实。精准高效实施“8+4”经济政策体系,制定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和承接落实方案,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责任分解和落地实施。持续深入实施《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大力培育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梳理集成针对中小微企业的税费、融资、创新等方面专属性政策条款,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迭代推广“惠企政策直达”应用,加快金华、丽水试点建设,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推动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

(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第一时间+顶格优惠”落实各项惠企减负政策,积极挖掘减负空间,优化“一指减负”场景应用,力争2023年为企业减负2500亿元以上。认真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制定出台《浙江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持续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力争2023年无分歧欠款化解率100%。积极推动企业“最多报一次”改革,深化推进嘉兴、安吉、鄞州试点,进一步精简报表指标数量,归并填报系统,减轻企业填报负担。



三、强化企业精准服务

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七)健全企业服务体系。完善提升省市县三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迭代升级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和培育,推动设立中小企业志愿服务工作站。全面提升小微企业园发展水平,迭代升级“浙里小微企业园”应用,探索“园区+服务团队+共性普惠服务+个性精准服务”的服务新模式,着力提升服务质效。总结推广部分地区“服务券”经验做法,鼓励引导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提升企业服务精准度。

(八)开展暖企助企系列活动。落实省委“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深入开展“服务企业解难题稳预期提信心”专项活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为企业发展鼓干劲、强信心。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畅通政企互动渠道,组织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精准服务,开展第二轮全省“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实施“设计+营销”赋能行动,发挥商(协)会和各类服务机构作用,帮助企业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产销对接、产才对接、产融合作、项目合作。开展消费品领域“浙里智造供(购)全球”系列服务活动,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宣传推广,提升企业从平台化设计到智能化制造再到数字化营销的全链路运营能力。

(九)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严格落实《厅公职人员与企业、协会政商交往负面清单》《浙江省经信系统公职人员政商交往“十不准”清单》,探索在各设区市经信部门和部分企业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监督联系点,规范全省经信系统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推动全省经信系统构建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的政商关系。

四、做优产业发展生态

提升企业发展质效



(十)优化重大项目管理服务。聚焦全省制造业重大项目,健全调度会议机制,推动赛马争先,确保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迭代升级“浙江制造项目投资在线”平台,依托平台加强跟踪监测,抓好项目重难点问题协调解决。开展投资督查督办,确保签约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建成、建成项目早达产。更好发挥省产业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制造业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助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十一)加大优质企业培育力度。全面落实工信部《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制造业优质企业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实施细则》,实施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改革,完善优质企业培育成长机制,推进“浙里企业培育”应用建设,深化“小升规”“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雄鹰”企业培育,深入实施企业管理现代化对标提升工程,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做久。力争2023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2500家、省级隐形冠军企业50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0家、国家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雄鹰企业20家。

(十二)维护产业链韧性和稳定。深入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产业链风险摸排,完善产业链备份系统,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扎实推进产业链治理现代化改革,构建“链长+链主+专精特新企业”的协同机制,统筹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引导企业积极“融链”、协同“强链”、精准“补链”、全力“稳链”。迭代推广“产业一链通”应用,加快推进15条标志性产业链全覆盖,提升产业链韧性、稳定和安全水平,提高产业竞争力。

(十三)培育“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全面落实《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统筹推进空间腾换、招大做强、企业优强、品质提升、数字赋能、创新强工六大行动,充分发挥集群效应,助力企业高效发展。开展集群竞赛,积极争创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新增一批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引导资源要素向高质高效领域聚集,依法依规推进高耗低效企业整治,助推全省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十四)推进产业数据集成共享。深化产业数据价值化改革,推进首席数据官、工业产品主数据标准等试点,探索产业数据知识产权制度改革,构建产业数据分类分级标准,加快建设“1+11+N”产业数据仓,培育一批数据服务商。深化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建设推广和市场化运营,推动产业大脑能力中心向细分行业大脑、产业集群、产业园区推广应用,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企业数字化集成服务平台,赋能企业数字化改造和高质量发展。

(十五)推动工业文化赋能产业发展。引导支持企业加强工业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浙江制造的文化底蕴和内涵,提升产品附加值、企业竞争力和产业价值链。积极推广“工业文化+创意设计”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产品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水平。支持企业拓展研学教育、科普、文创等融合发展的工业旅游创新业态,进一步提升企业美誉度。



五、加强典型示范宣传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十六)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加强工业博物馆建设,支持建设一批展现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突出贡献的工业博物馆、企业博物馆。加强工业遗产保护利用,充分运用“和丰纱厂”等工业遗存物证存史,弘扬浙商精神,传承展现浙江企业家坚定信念、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品质风尚。组织开展“浙商薪火”“新生代”企业家培训,提升企业家素质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十七)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党建引领,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争先创优,及时总结提炼全省经信领域涌现出来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先进事迹、创新举措、优秀案例,利用电视、电台、报刊,以及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多种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多维度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全省经信系统关注、支持、投身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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